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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体真实与人权保障

     

摘要

实体真实主义分为“积极的实体真实主义”和“消极的实体真实主义”,前者追求有罪必罚,后者旨在保障无罪的人不受刑事追究.诉讼视域中的实体真实应当是消极的实体真实,是“法律真实”.在诉讼法律框架内,实体真实具有相对性.实体真实的实现必须以人权保障为前提.在尊重和保障人权的基础上发现的实体真实,就是法律真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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