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互联网治理四项原则基于国际法理应成全球准则——“领网权”是国家主权在网络空间的继承与延伸

     

摘要

习近平主席在第二届世界互联网大会上提出的“互联网治理四项原则”,包括:尊重网络主权,维护和平安全,促进开放合作,构建良好秩序.“互联网治理四项原则”根植于《联合国宪章》和国际法基本准则,亦是“和平共处五项原则”在国际网络空间的适用与发展,必将成为世界范围内规范国际网络空间关系的重要原则.“互联网治理四项原则”中尊重网络主权原则是核心与基础,维护和平安全原则是主旨与目标,促进开放合作原则是路径与策略,构建良好秩序原则是前提和保障.“互联网治理四项原则”集中反映了互联网时代各国共同构建网络空间命运共同体的价值取向,也反映了互联网时代“安全与发展”为一体双翼的主潮流.文中根据习近平主席提出的“互联网治理四项原则”,并基于国家领土主权提出的“领网权”,有着充分的现代国际法基础与依据,它将国家主权范围扩展为四维空间,是国家主权在网络空间的继承和延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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