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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预警机制的比较与启示

         

摘要

新冠肺炎疫情暴露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预警机制的很多问题.分析国内外的预警机制发现:美国的预警主体不协调,日本的行业协会等非政府组织作用较强,并且其监测主体与预警主体的规定较为合理;我国的预警启动机制不完善,日本和我国对新传染病预警的法律规定都存在缺失;美国的预警信息发布不规范,政府与公众对预警的响应措施不健全.未来我国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预警机制的发展应健全法律体系,细化法律规范,提高相互间的协调性;重构预警主体,明确预警发布主体,注重发展预警的多元化参与主体,加强预警发布主体和监测主体的联系紧密度;完善预警启动机制,更新并明晰预警启动指标,加强预警启动法律法规的统一协调性和国际化合作;规范预警措施,加强社会引导,树立公民危机意识,提高应对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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