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网上侦查

     

摘要

犯罪嫌疑人在实施犯罪以及社会日常生活过程中必然要遗留与之相关的信息,这些信息可分为物质化信息与数字化信息.公安机关能够掌握的与犯罪嫌疑人有关的数字化信息分为四大类:违法犯罪记录信息、人口管理基本信息、社会活动信息和刑事案件发破案信息.网上侦查模式的运行过程就是依托各种信息资源分析平台,通过对四类数字化信息的整合、交叉碰撞比对,自动或半自动地揭示蕴藏在各类信息资源中的犯罪嫌疑人的活动规律轨迹和作案信息,从而发现破案线索以及准确定位在逃犯罪嫌疑人,进而将其缉捕归案.网上侦查作为一种全新的侦查模式,自成系统,构成这个系统的要素之间相互作用从而实现网上侦查的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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