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程式化交易下保险告知义务规则之重构

         

摘要

程式化交易作为一种新型交易方法,就其本质而言是一种系统交易,已成为互联网技术与投资管理的效率与效益组合。在普遍追求更高效率和利益最大化的保险交易中,传统告知义务规则在一定程度上有碍于效率最大化。保险市场不仅需要交易安全保障,更需要法律效益。现行保险告知义务规则不应机械地、低效益地存在,而应进行适当调整。大多数国家均对传统告知义务规则进行审视与重构。因此,我国保险立法也应顺势而为地对传统告知规则进行修正,以此构建程式化交易新模式下的保险信息披露法律规则,进而促进保险前合同义务的规范化运行,兼顾保险交易的安全和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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