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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问题的规定》的理解

         

摘要

@@ 担保法律制度作为化解市场经济风险和促进市场经济发展的法律手段,横跨物权法、债权法两大领域,已经成为各国民商法上的一项非常重要的法律制度.特别是20世纪下半叶以来,传统民法上的担保法出现巨大的变革并呈现出崭新的面貌,成为民法中最为活跃的领域.1995年10月1日颁布实施的,标志着我国物权和债权法律制度的进步.然而,由于现行担保法的规定比较原则及其存在的某些立法瑕疵,现有的96个条文难以涵盖市场经济关系的复杂性和民商法博大精深的内容.特别是在担保法实施以来,各级人民法院在贯彻执行担保法的过程中,遭遇诸多新情况和新问题,对担保法的不同理解导致审判实践对担保法适用上的差异,从而严重影响了司法的严肃性和统一性.

著录项

  • 来源
    《法律适用》 |2001年第1期|4-8|共5页
  • 作者

    王闯;

  • 作者单位

    最高人民法院民二庭法官;

  • 原文格式 PDF
  • 正文语种 ch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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