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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明被执行财产路径之改良申请执行人、被执行人与执行法院在查明被执行财产中的关系论纲

     

摘要

@@ 制度缺憾:对现行查明被执行财产制度的检讨rn民事执行的标的可分为财产和行为.实践中的民事执行绝大多数是对财产的执行,而有时对物的交付和行为的执行也可转化或衍生出对财产的执行.由此,被执行人的财产状况和履行能力就成为执行工作能否顺利进行的关键.

著录项

  • 来源
    《法律适用》|2003年第12期|27-29|共3页
  • 作者

    朱淼蛟; 唐学兵;

  • 作者单位

    浙江大学法学院;

    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

  • 原文格式 PDF
  • 正文语种 chi
  • 中图分类 法律;
  • 关键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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