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文期刊> 《九江学院学报:社会科学版》 >慎勿随人说短长——山谷艳词及其批评略议

慎勿随人说短长——山谷艳词及其批评略议

         

摘要

最早批评山谷艳词的恐怕就是山谷的同时代人法秀和尚了。此事见于山谷自己的文章《小山集序》:“余少时作乐府,以使酒玩世,道人法秀独罪余以笔墨劝淫,于我法中当下犁舌之狱。”(《豫章文集》卷十六)其后是道学家朱熹的指责:“黄山谷慈祥之意甚佳,然殊不严重……艳词小诗先已定以悦人,忠信孝弟之言不入矣。”(《朱子语类》卷一百三十)而至有清一代对山谷词的批评就更多了:或谓“俳狎”(谢章铤《赌棋山庄集》词话卷一),或谓“鄙俚”(彭孙遹《金栗词话》),或谓“俗亵”不可以入风雅(李调元《雨村词话》),或谓失之于“伧”(《赌棋山庄集》词话卷十二)。

著录项

相似文献

  • 中文文献
  • 外文文献
  • 专利
获取原文

客服邮箱:kefu@zhangqiaokeyan.com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29741号 ICP备案号:京ICP备15016152号-6 六维联合信息科技 (北京) 有限公司©版权所有
  • 客服微信

  • 服务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