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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长沙《大公报》(1917—1925)看湖南近代婚恋状况

         

摘要

民国成立后,妇女的地位有了明显的提高,特别是五四新文化运动以后,近代湖南既有着旧式的包办婚姻、买卖婚姻、一夫多妻等现象的存在,又开始出现了自主恋爱、新式婚俗和新式离婚等现象,从而呈现出了一种新旧交替时期纷繁芜杂的婚恋状况。作为湖南近代权威报刊的长沙《大公报》如实地反映了这一历史转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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