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文期刊> 《济宁学院学报》 >执行和解协议之诉刍议——以最高院《关于执行和解若干问题的规定》为参考

执行和解协议之诉刍议——以最高院《关于执行和解若干问题的规定》为参考

         

摘要

作为与破解执行难相配套的诉讼机制,执行和解协议之诉为申请执行人提供了"和而不解"时的诉讼选择权.但这一新兴的诉讼机制还存在缺乏具体的程序设置、执行和解协议的可诉性范围不明确及诉的类型定位不合理等问题,不仅给司法实务的适用造成了困惑与障碍,而且容易催生滥诉.因此,需要进一步完善其具体的程序设置、限制执行和解协议可诉的范围及合理定位执行和解协议之诉的类型,确保最大程度地发挥执行和解协议之诉在破解执行难攻坚期的制度优势.

著录项

相似文献

  • 中文文献
  • 外文文献
  • 专利
获取原文

客服邮箱:kefu@zhangqiaokeyan.com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29741号 ICP备案号:京ICP备15016152号-6 六维联合信息科技 (北京) 有限公司©版权所有
  • 客服微信

  • 服务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