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刍议票据保理及其资产证券化的法律风险与防控路径

             

摘要

相比常规的保理以及一般的票据资产证券化业务,票据保理资产证券化具有独特的法律优势.票据保理的交易结构下,呈现"直接票据保理"、"先保理后票据"、"先票据后保理"这三种交易模式.伴随着保理资产证券化的迅猛发展,以票据保理债权作为基础资产进行资产证券化具有操作可行性.为促进票据保理及其资产证券化的发展,应当修改《票据法》第10条,明确对于票据无因性的规定.此外,健全应收账款转让法律制度,规范票据保理资产证券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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