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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金融机构有效提高反洗钱可疑交易报告质量的思考

         

摘要

当前世界各国的反洗钱制度几乎都以可疑交易或者可疑行为(统称可疑交易行为)报告制度为中心,英国、德国、意大利、荷兰、美国、澳大利亚等国都要求金融机构报送有洗钱迹象和可能的交易行为的有关信息。正是借鉴国外的经验,我国也建立了金融机构可疑交易报告制度。

著录项

  • 来源
    《吉林金融研究》 |2013年第12期|62-65|共4页
  • 作者

    郭宏亮;

  • 作者单位

    中国人民银行大连市中心支行,辽宁大连116001;

  • 原文格式 PDF
  • 正文语种 ch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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