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文期刊> 《江西警察学院学报》 >善待刑事和解——以对刑事和解的诘问为切入

善待刑事和解——以对刑事和解的诘问为切入

         

摘要

由于种种原因,社会公众对司法实践中的刑事和解存在较多诘问和责难。刑事和解以恢复正义为目标,凸显了当事人的实体权利和现实需求,取得了良好的司法效果和社会效果。刑事和解的实现源于加害人真诚悔罪和被害人谅解,与"花钱买刑"有本质区别。在刑事和解之下,实现的是相对平等和实体正义,虽是一种"缺憾性"的平等和正义,但对被害人而言是真实可见的。刑事和解之后的撤销案件、不起诉决定或者在量刑上从轻处理,符合罪刑法定原则保障人权之终极使命。通过刑事和解对加害人予以区别对待,是对罪责刑相适应原则的贯彻和体现,有利于实现预防犯罪的刑罚目的。因此,善待刑事和解应成为当下社会应有的基本立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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