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则徐江苏灾赈述论

         

摘要

林则徐一生为官,宦海沉浮.他在江苏任职前后达七年之久,在他任内,江苏几乎无年不灾,无灾不烈.本文仅以道光三年(1823年)、道光十一年(1831年)、道光十三年(1833年)水灾、道光十五年(1835年)旱灾及风灾、道光十六年(1836)年蝗虫过境为例,考察林则徐在江苏任上面对灾情是如何将"民惟邦本,本固邦宁"的思想贯穿于勘灾、报灾、赈灾、防灾的具体实践中的,进而分析他的灾赈特点及其影响.他的灾赈措施一方面保证了清王朝的社会稳定和赋税来源,一方面挽救了黎民百姓的生命财产,符合人民的利益和社会发展的需要.他处理灾荒的经验教训更给后人留下了一份宝贵的历史遗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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