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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京津冀刑侦警务协作平台的重要性

     

摘要

目前跨地区犯罪日益增加,但由于沟通联络不畅、信息共享不充分等原因,难以最大限度发挥组织协作的效能。为此,本文提出建设“京津冀刑侦警务协作平台”,一是解决“信息孤岛”问题,二是解决刑侦警务协作评判与管理的需要。“京津冀刑侦警务协作平台”,结合公安工作实际需求,从协查布控模块、实体协作模块、信息协作模块等三方面提出了协作平台的技术方案,实现通过移动设备实时沟通联络简要协作信息,在协作平台上交流详细信息、明确责权利关系、实现可控的信息共享与评判、管理,从而最大限度发挥组织协作的效能,提高公安战斗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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