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国家恐怖主义

     

摘要

恐怖主义按照主体可分为个人恐怖主义、国家恐怖主义.国家能够实现恐怖主义而不管其是不是在运用暴力;国家应该承担国际犯罪的刑事责任;精心策划的恐怖活动经常是在政府权力机构之下实施的;恐怖主义不仅仅是个人自身行为的结果;国家或政府恐怖主义的危险性不仅在于其亲自实行恐怖主义,还在于他们对其他恐怖活动的直接或间接的支持,即一种寻求代理人的行为;为保护无辜人们免受恐怖主义之害,国际社会尚有很多艰难的工作要做.

著录项

相似文献

  • 中文文献
  • 外文文献
获取原文

客服邮箱:kefu@zhangqiaokeyan.com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29741号 ICP备案号:京ICP备15016152号-6 六维联合信息科技 (北京) 有限公司©版权所有
  • 客服微信

  • 服务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