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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如何在批准、决定逮捕工作中贯彻“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

             

摘要

逮捕权可分为批准逮捕权和决定逮捕权两种,是检察机关实施法律监督的重要权力。在当前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指导下,检察机关理应就逮捕工作做相应调整,做到"宽严适度、宽严有据、以宽为主",以最大限度地实现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相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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