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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示”与“报告”不能合二为一

             

摘要

“请示”与“报告”是公文中两个不同的文种。前者是下级机关请求上级领导机关、业务指导机关的指示意见或批准事项时所使用的祈请性公文,后者则是下级单位向上级领导部门、业务主管部门,部门向机关领导,执行单位向权力机关汇报工作,反映情况和问题,答复上级部门的询问或要求时所使用的陈述性公文。二者各有其特点,使用范围也不相同。它们完全不是一码事,而是两码事。因此,在行政公文的处理过程中,我们一定要把“请示”与“报告”严格区分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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