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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犯罪军事刑事立案管辖研究

         

摘要

《刑法修正案(七)》规定的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犯罪分为出售、非法提供公民个人信息罪和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罪两个罪名.如果两种犯罪案件是涉军刑事案件,应区分案件情况分别由军队保卫部门、军事法院、军事检察院等军队司法机关办理.地方监狱和军事监狱对也享有一定的刑事管辖权.对互涉案件,根据地方司法机关之间、军事司法机关之间、军地司法机关之间有关管辖分工或者互涉案件的规定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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