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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公共服务权利的性质和内容

     

摘要

基本公共服务以维护人性尊严和实现社会分配正义为价值目标,享有基本公共服务是公民的一项基本权利,公民获得基本公共服务应该被法定化。基本公共服务权利具有宪法和国际人权条约上的法律依据,但是其规范内容有待立法作进一步具体化。就现阶段中国而言,基本公共服务权利主要包括保障工作权、提供社会保障服务、提供免费义务教育和提供公共卫生和基本医疗服务这四个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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