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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提升了村庄公共品自给能力吗?——基于8省(自治区)171村数据的实证分析

         

摘要

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是乡村振兴战略的重要制度供给,对壮大集体经济、提升村庄公共品自给能力具有重要意义。基于2012—2018年山东、河北、河南、吉林、福建、陕西、云南、新疆8省(区)171个行政村的非平衡面板数据,综合运用多期双重差分模型和中介效应模型,分析了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对村庄公共品自给能力的影响及作用机制。研究发现,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对村庄公共品自给率的提升具有显著促进作用,能够有效提升村庄公共品自给能力;改革的政策效应存在公共品品类异质性,对非生产性公共品自给率的促进作用强于生产性公共品;村集体经营性收入在其中发挥了部分中介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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