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文期刊>湖南行政学院学报 >论明初的法制反腐惩贪

论明初的法制反腐惩贪

     

摘要

明初朱元璋吸取元末社会贪腐公行而致灭亡的深刻教训。在位期间极端重视从法制上加强对贪污腐败的防止与惩治。其主要特征一是用刑重;二是惩贪之法繁多且严密;三是量刑重。朱元璋使用严刑峻法“意在使贪官污吏尽化为贤”,客观上亦收到了吏治澄清达百余年之效果。

著录项

相似文献

  • 中文文献
  • 外文文献
  • 专利
获取原文

客服邮箱:kefu@zhangqiaokeyan.com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29741号 ICP备案号:京ICP备15016152号-6 六维联合信息科技 (北京) 有限公司©版权所有
  • 客服微信

  • 服务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