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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后交通事故责任认定的可诉性

     

摘要

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是否具有可诉性,一直是学术界众说不一的热点问题,实践中的操作也较为混乱.根据行政法基本原理和行政诉讼法及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通过分析交通事故责任认定是行政确认行为,符合<行政诉讼法>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关于可诉具体行政行为要件的规定,并且与<道路交通安全法>的相关规定并不矛盾,最后得出对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不服可以提起行政诉讼的结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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