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文期刊> 《湖北经济学院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 >反思我国公司法上的独立董事制度

反思我国公司法上的独立董事制度

         

摘要

所谓独立董事,是指从公司外部选聘的与公司的交易活动没有实质性的、直接的或间接的利害关系的董事。法的发展是一个逐步演变进化的有机过程,采用激进的方式全盘引入新的独立董事制度而不加以合理改造,并试图取代已扎根于人们心里的监事会制度,不仅与我国传统公司制度的理念不合,而且难以起到预期的作用。因此,强化我国公司内部监督机制,必须坚持和完善已有的监事会制度。

著录项

相似文献

  • 中文文献
  • 外文文献
  • 专利
获取原文

客服邮箱:kefu@zhangqiaokeyan.com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29741号 ICP备案号:京ICP备15016152号-6 六维联合信息科技 (北京) 有限公司©版权所有
  • 客服微信

  • 服务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