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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拿钱的办事员'和'集体化'的消解——税费改革后的乡村治理状况

             

摘要

从税费征收所主导的以积极行政和"集体化"为特征的乡村治理逻辑来看,税费改革明显具有转变乡镇政府职能的考虑,但是,从税费改革以后的乡村治理逻辑来看,这种改变与改革的初衷相距甚远,在乡村组织权威已经消失殆尽的情况下,"拿钱的办事员"成为乡村组织的主导角色.由于"集体化"的公共品供给制度的消解,乡村治理体制与农村公共品供给体系不相配套,农村小型公共品供给和日常生活的公共服务缺失,从而带来了农村新的治理性危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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