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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展受限视角下的武汉城市圈跨区域农田生态补偿额度测算

         

摘要

在国土资源非均衡开发、基本农田发展受限的背景下,综合运用效益转移法、生态足迹、生态承载力的理论和方法,计算武汉城市圈48个县(市、区)之间跨区域的农地生态补偿额度.结果发现:2008年单位面积的农田发展权价格最高的是东西湖区,为21.67万元/hm^2,最低的为孝昌县,仅为434.28元/hm^2;2008年武汉城市圈总生态赤字面积为102.72万hm^2,48个县市区中24个亏损区,24个盈余区,其中武昌区的亏损面积最大,为-9.93万hm^2,麻城市的盈余面积最大,为4.50万hm^2;支付额度最大的区为江汉区,年支付额度为63.08亿元,江夏区应该接受的农田生态补偿额度最高,为3.03亿元;武汉城市圈各县(市、区)跨县域转移的农田生态补偿额度绝对值占到自身财政收入的比例为0.03%~21.94%,纳入农田生态补偿支付前后,共有33个县(市、区)的GDP排名发生了变化.保护农田资源,维护农田生态产品供给的多样性和持续性,就必须在不同土地开发类型区之间确立适宜的农田生态补偿标准,建设农田生态补偿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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