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文期刊>淮阴师范学院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毒品代购'行为的刑事责任认定

'毒品代购'行为的刑事责任认定

     

摘要

代购是毒品向吸毒者流通的常见情形.我国刑事立法及司法解释未对毒品代购的性质进行准确界定.司法实践中,对于代购是否构成贩卖毒品罪或者其他犯罪,存在同案异判情形.虽然有偿代购可能构成贩卖毒品罪,但"牟利"并非认定代购者是否构成犯罪的标准.代购者为贩卖毒品的正犯提供毒品、运送毒品,帮助其积极促成毒品贩卖目的,以及教唆原本没有贩卖毒品故意的吸毒者实施贩卖毒品行为的,均构成贩卖毒品的共同犯罪.在无偿代购中,只有托购者已指定卖家,代购者才不构成贩卖毒品罪.在"蹭吸"行为中,代购者"截留"毒品,构成贩卖毒品罪;托购者允许代购者少量"共吸""主动分吸"部分毒品的,代购者不构成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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