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文期刊> 《江苏海洋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 >“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之涵义、要求与实现

“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之涵义、要求与实现

         

摘要

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是我国刑事诉讼的理性回归,从而对刑事诉讼提出了一系列新的要求.因此,要在正确理解“以审判为中心”内涵的基础上,树立崭新的价值目标,破除“侦查中心主义”的弊端,树立现代化的司法理念,落实证据运用和辩护制度运行的实质化.

著录项

相似文献

  • 中文文献
  • 外文文献
  • 专利
获取原文

客服邮箱:kefu@zhangqiaokeyan.com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29741号 ICP备案号:京ICP备15016152号-6 六维联合信息科技 (北京) 有限公司©版权所有
  • 客服微信

  • 服务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