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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弱势群体社会保障权法律保护的理论逻辑

         

摘要

社会弱势群体的生存样态是一个社会文明程度的晴雨表,社会弱势群体的人权状况是一个国家人权保障水准的标尺。保护与救济社会弱势群体是实现社会公正和法律实质正义的基本要求,是构建和谐社会的题中应有之义。社会保障权从社会公平的角度,高度关注社会弱势群体的生存权和发展权,是文明和人道社会的一个基本要求,是宪政国家与专制国家相区别的一个标志,是民本主义的反映。应然逻辑从平等生存权、人的尊严、平等发展权等三个维度要求国家社会必须保护弱势群体社会保障权,实然逻辑要求国家社会建构以宪法为核心、立法为基础和司法为手段的弱势群体社会保障权网络化的法律保护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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