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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法治、德治“三治融合”视域下乡村基层社会矛盾调解机制研究

         

摘要

cqvip:党的十九大对乡村治理和矛盾化解提出了新要求,要求加强农村基层基础工作,健全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乡村治理体系。随着我国乡村经济的高速发展和社会治理结构的巨变,各种社会矛盾和民间纠纷呈现出"爆发式"增长。由于农村居民法律意识淡薄和乡级政府被动的维稳政策,导致由于乡村基层社会矛盾引发的极端刑事事件不断增多,社会反响强烈。我国乡村需要引入乡村基层社会矛盾社会调解机制,鼓励乡村多元化社会主体参与到乡村矛盾调解中来,完善农村社会治理的制度和体系,提升农村社会矛盾化解的有效性,从而维护农村社会的稳定,促进乡村协调可持续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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