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文期刊> 《河南师范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基本经济制度再考量

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基本经济制度再考量

         

摘要

尽管党的十五大对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公有制和非公有制的含义、地位及作用作了明确界定,但理论界对这一问题仍有诸多争议。笔者认为,公有制的主体地位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提供了体制保障,而其主体地位又是在动态所有制结构中得以保持的。非公有制存在和发展的深层原因是,由于劳动还是谋生手段,人们的个体利益必然存在,社会还不得不利用他们的个体利益要求来充分调动其积极性、创造性,以创造更多的财富来满足其需求。公有制经济与非公有制经济既相互对立又相互统一,既相互渗透又在一定条件下相互转化。评价基本经济制度优劣的标准是“三个有利于”。

著录项

相似文献

  • 中文文献
  • 外文文献
  • 专利
获取原文

客服邮箱:kefu@zhangqiaokeyan.com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29741号 ICP备案号:京ICP备15016152号-6 六维联合信息科技 (北京) 有限公司©版权所有
  • 客服微信

  • 服务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