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文期刊> 《合肥学院学报(自然科学版)》 >论捕诉一体办案机制下审查批捕程序公开

论捕诉一体办案机制下审查批捕程序公开

         

摘要

推行"捕诉一体"的办案机制,对提高办案效率和节省办案人力资源方面亦具有一定的现实意义.在现有的审查批捕程序中仍存在批捕方式书面化、律师辩护职能没得到充分发挥、对被害人参与关注不够、批捕决定行政化的问题.检察机关应以内设机构系统性、整体性、重构性改革为契机,在明确刑事诉讼中审查批捕与审查起诉职能不同的基础上,注重二者在审查时间延续性、审查步骤与方法一致性、审查内容的前后衔接的相连关系,由此确立"捕诉一体"办案机制可行性、必要性.通过执行"捕诉一体"办案机制,有效探索一个符合我国司法实践,能满足审查批捕时限要求,律师辩护得到充分保障、被害人能依法参与的相对公开的审查批捕程序.从而强化刑事检察工作司法属性,将有益我国刑事诉讼法律制度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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