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文期刊> 《广西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 >互联网金融视域下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的审视与重释

互联网金融视域下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的审视与重释

             

摘要

传统刑法理论中的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在国家垄断金融的刑事政策下加以适用,导致处罚范围的极度扩大,压制了市场经济下非国有市场主体的生存空间.在互联网金融引导金融创新的背景下,听任此罪的扩张适用成为深化金融改革的障碍.由于互联网金融本身的两面性,为更好规制侵犯公众财产权益的金融犯罪,此罪有其存在必要.但随着金融刑事政策的调整,此罪保护的法益应由金融管理秩序转换为公众财产权益,并且对"公众"的理解不能忽视其"众"的一面.由此,在保留此罪的前提下,予以目的性限缩解释,立足于金融创新而惩治金融犯罪.

著录项

相似文献

  • 中文文献
  • 外文文献
  • 专利
获取原文

客服邮箱:kefu@zhangqiaokeyan.com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29741号 ICP备案号:京ICP备15016152号-6 六维联合信息科技 (北京) 有限公司©版权所有
  • 客服微信

  • 服务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