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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健全社会主义法制、改革现行法制体系看司法行政机关应有的职能

     

摘要

正 为了适应社会主义法制建设的需要,1979年9月,五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决定:加强司法行政工作,设立司法部。同年10月,根据中共中央和国务院《关于迅速建立地方司法行政机构的通知》,自上而下地建立了各级司法行政机关,并在乡、镇基层政权设置了司法助理员。司法行政机关的重建,从组织机构上完善了司法侦查、司法检察、司法审判和司法行政的社会主义司法体制,在健全社会主义法制方面,迈出了具有重要意义的一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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