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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宁矿难与中国煤炭资源法制之展望

         

摘要

2005年广东兴宁大兴煤矿“8·7”特大透水事故发生,123名矿工遇难,事故的调查工作已告结束,事故责任人也被绳之以法。该事故折射出了中国矿产资源法律制度急待补强的严酷性和紧迫性。本文揭示了矿难背后环境资源法律执行方面存在的问题,对事故的经济学权利变量设置及成本进行了分析,并对中国能源困境下煤炭生产的法制化建设进行了展望与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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