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90a条修正内容的解读入手,分析了动物作为物的特殊性,应对动物在法律上作出特别规定以回应环境危机的挑战.但在我国的民事立法中无需改变动物的客体地位,只需将动物(包括普通动物)定位为特殊物,通过限制人们随意虐待动物、甚至残忍地处置动物,从而实现全面保护动物及人类多重价值需求的满足.'/> 论'动物不是'物',而是特殊物'-叶知年郑清贤-中文期刊【掌桥科研】
首页> 中文期刊>福建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 >论'动物不是'物',而是特殊物'

论'动物不是'物',而是特殊物'

     

摘要

我国物权理论中的"物"的概念是否要针对日益严重的环境危机进行相应变革,是目前理论界争论的一个焦点.本文从<德国民法典>第90a条修正内容的解读入手,分析了动物作为物的特殊性,应对动物在法律上作出特别规定以回应环境危机的挑战.但在我国的民事立法中无需改变动物的客体地位,只需将动物(包括普通动物)定位为特殊物,通过限制人们随意虐待动物、甚至残忍地处置动物,从而实现全面保护动物及人类多重价值需求的满足.

著录项

相似文献

  • 中文文献
  • 外文文献
  • 专利
获取原文

客服邮箱:kefu@zhangqiaokeyan.com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29741号 ICP备案号:京ICP备15016152号-6 六维联合信息科技 (北京) 有限公司©版权所有
  • 客服微信

  • 服务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