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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秦“兴”的滥觞——《诗“兴”论》之一章

         

摘要

以“兴”论诗,始于先秦,虽只语片言,简略不详,有的甚至难以诠解,且与诗的审美特质相距甚遥,但追溯后世涛“兴”之论滔滔洪流的滥觞,则又必自先秦始。 先秦以“兴”论诗,以孔子“兴于诗”、“诗可以兴”二语为最明确,也最能体现先秦诗“兴”之论的特点与时代精神,故本章以孔子之语为中心与归宿。孔子用的是“兴”的本义:“起”,或曰“起发”、“感发”。汉人释为“引譬连类”,并以“兴者喻”释《诗》(《诗经》),形成“比兴”说,故本章又侧重揭櫫先秦如何以诗为喻及其与“兴”的联系,以与汉人之说“接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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