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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我国刑事证人安全的法律保护

             

摘要

没有健全的证人保护制度,是一些证人不敢或不愿出庭作证的重要原因.我国目前对刑事证人安全保护方面的立法还很薄弱,没有具体的保护措施,没有专职的保护人员和行之有效的操作机制,对证人的保护只停留在事后保护、人身保护和宣言式保护范围内,侧重于事后对伤害证人的行为实施惩罚,忽视对证人事先预防性的保护等等.因此有必要进一步完善证人安全保护制度,设立证人安全保护的专门机构,健全预防性保护措施和重奖有功证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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