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文期刊>重庆理工大学学报 >论看守所检察改革的经验与塑造

论看守所检察改革的经验与塑造

     

摘要

监狱巡回检察改革实际上构建了“派驻+巡回”的检察模式,这一结合检察模式并非“派驻”和“巡回”两种检察模式的机械嫁接,而是彼此相互融合优化,积累了实践的和体制机制的经验。看守所作为监管场所之一,在明晰其与监狱在监管对象、法定职能、检察监督内容、机构设置等方面存有差异的基础上,发掘其仍具备进行检察改革的法律基础和现实需要。顺应建立统一的刑罚执行体系之趋势,看守所检察模式构建应考虑将重心放在对未决羁押职能检察上,保留派驻检察以应对人员流动较大、羁押必要性检察、重大案件讯问合法性检察以及其他时效性、全程性工作开展的需要;变补充巡回检察为常态化巡回检察,用以消解驻所检察人员被同化等问题。从检察方式、检察组建立、检察工作内容、检察结果与救济等方面设计看守所检察思路,形成区别于监狱并保障诉讼权利的检察规则。

著录项

相似文献

  • 中文文献
  • 外文文献
  • 专利
获取原文

客服邮箱:kefu@zhangqiaokeyan.com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29741号 ICP备案号:京ICP备15016152号-6 六维联合信息科技 (北京) 有限公司©版权所有
  • 客服微信

  • 服务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