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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消歧视性监管限制,充分释放民营银行服务潜能

     

摘要

民营银行试点5年多来,总体运营稳健,坚持特色化发展,在服务小微企业和实体经济方面取得了一定成效。与此同时,随着利率市场化改革深入推进、存款保险制度推出,金融科技发展迅猛,对外开放明显提速,民营银行的发展环境正在发生重要变化,试点之初“量身定制”的部分监管措施“瓶颈”效应日益凸显。建议按照“权利平等、机会平等、规则平等”的原则,调整民营银行监管思路,逐步比照同等规模的中小银行统一监管标准,尽快取消在股东监管、机构业务准入等方面的显性或隐性壁垒,激发民间资本进入银行业的活力,释放民营银行发展潜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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