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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诽谤与网络匿名之间的平衡

         

摘要

网络匿名极大地扩展了公民的表达自由,但是,其也为网络诽谤打开了方便之门。为了保护公民的名誉权,就需要披露匿名诽谤者的身份信息,然而,匿名言论也是受宪法保护的表达自由。因此,为了既保护名誉,又打击网络诽谤,同时也保护匿名言论,美国的法院根据网络的特殊性,结合其司法实践提出了若干标准协调两者之间的冲突:即原告必须履行通知程序;原告必须提供确切的证据证明被告的诽谤性言论构成侵权;披露匿名被告信息的命令有助于原告诉求的实现;无法从其他途径获取被告匿名身份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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