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文期刊> 《西部论坛》 >审监抗诉中检察机关采取强制措施职权的明确

审监抗诉中检察机关采取强制措施职权的明确

         

摘要

法院在一审宣判无罪后,不应立即释放被告人。在审监抗诉中,检察机关有权对原审被告人采取刑事强制措施以保证原审被告人到庭候审。建议我国《刑事诉讼法》应进一步明确检察机关在审监抗诉中决定采取强制措施的职权与程序,以保证抗诉程序的顺利进行。

著录项

相似文献

  • 中文文献
  • 外文文献
  • 专利
获取原文

客服邮箱:kefu@zhangqiaokeyan.com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29741号 ICP备案号:京ICP备15016152号-6 六维联合信息科技 (北京) 有限公司©版权所有
  • 客服微信

  • 服务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