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文期刊> 《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不宜再提“可杀可不杀的不杀”

不宜再提“可杀可不杀的不杀”

         

摘要

死刑是剥夺犯罪分子生命的极刑。《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以下简称《刑法》)颁布以前,“可杀可不杀的不杀”一直是作为指导我国适用死刑的一项基本政策。《刑法》实施以后,在刑法理论上和司法实践中仍有人沿用这一提法,认为它是我国“行之有效的一贯政策”。我们认为,“可杀可不杀的不杀”

相似文献

  • 中文文献
  • 外文文献
  • 专利
获取原文

客服邮箱:kefu@zhangqiaokeyan.com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29741号 ICP备案号:京ICP备15016152号-6 六维联合信息科技 (北京) 有限公司©版权所有
  • 客服微信

  • 服务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