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复议前置程序之质疑

             

摘要

行政复议前置程序制度在理论上面临字面理解歧义、设定的合法性存疑、设置的理由缺乏说服力等问题;在司法实践中也存在适用情形无规范化规定、无法有效实现设置目的并使得诉讼程序复杂化等挑战。建议取消行政复议前置程序,改为当事人自由选择的方式,将救济程序的选择权交给相对人自主行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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