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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产业制度变迁与政府行为——以北京市房山区河北镇淘汰落后产能为例

         

摘要

中国实行淘汰落后产能制度是强制性资源产业制度变迁,政府在该制度实施过程中起到了决定作用,使该制度变迁取得了行政效率高、成效实现快、市场有关主体接受快等值得肯定的成绩.同时,由于初始目标具有短期性,尚存在市场效能发挥不够充分、投资者保护不足、恶化国民收入分配和抑制民间投资、牺牲法治等问题.本文以北京市房山区河北镇实施淘汰落后产能制度为例,经过深入调查,研究政府行为与资源产业退出制度绩效之间的关系,提出了政府行为改进的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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