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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本科阶段《中国法制史》教学体例与内容的思考

         

摘要

现行中国法制史的本科教学体例与教学内容存在不少缺陷,内容的大量重复以及轻视法的实效问题使其越来越无法适应法学人才培养的要求.因此,必须对本科阶段中国法制史教学进行相应的改革,在教学体例上采取"大时段、小专题"的形式来代替"断代式"的编排,在内容上采取法律条文与司法案例相结合的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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