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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规”与“国法”:国民党民众组训体系中的社团制度分析

         

摘要

1927年4月,国民党在由革命党一跃而为执政党,其民众运动方针也由"运动"转向"组训"。具体方案是在党内设立民众训练委员会,颁布系列党内规章及政府法令,构建起以职业和社会团体为中心的民众组训体系。党规直接体现国民党试图重构党民关系的政治意旨,政府将之以国家法律形式予以推进,此正为以党训政的既定路径。职业及社会团体的政治与专业职能制度边界虽由此大体确立,但党规与国法的表达重点仍存差异,党政之间组织及主义的传导存在落差。国民党虽试图通过社会部改隶、强化党部督导等办法来调适组训体系之内存矛盾,但效果并不理想。学界在以商会、农会、工会及自由职业者公会等团体为中心讨论国家-社会关系、党民关系时,需要关注到职业团体在组训体系中的制度与实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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