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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体产品观念在旅游业中的应用

         

摘要

整体产品观念最早由美国哈佛大学教授西奥多·李维特提出。他认为,一个完整的产品应包括三个不同层面:核心产品,有形产品和延伸产品。当产品为无形产品时,则应有四个不同的层面:核心产品,期望产品,延伸产品和潜在产品。本文试图将整体产品观念应用于旅游业,尤其是饭店与旅行社这两个旅游业的支柱。在为四个不同层面的产品提出定义的同时,本文指出:(1)旅游产品的竞争始于核心产品,更确切地说,始于核心产品的质量;(2)如果一个旅游企业不能提供满足顾客期望的产品,必然导致顾客的不满和投诉;(3)在激烈竞争的市场环境中,竞争即是延伸,即是产品差异化;(4)若能在此基础上进一步满足个别宾客的特殊要求,即提供潜在产品,则必能使客人在惊喜之余满意而去。用简单的等式表示上述内容如下:1+2=质量=顾客满意3+4=灵活性=附加值1+2+3+4=质量+灵活性=竞争优势上述等式中,1为核心产品,2为期望产品,3为延伸产品,4为潜在产品。本文为人们指出了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如何进行竞争的正确途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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