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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实施《禁止使用童工规定》办法

         

摘要

浙江省人民政府令第243号《浙江省实施〈禁止使用童工规定〉办法》已经省人民政府第8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08年8月1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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