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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察与家庭暴力防治——中国大陆与台湾之比较

         

摘要

中国台湾和大陆两地通过警察防治家庭暴力的模式存在明显差异。在立法模式上,台湾采用的是专门立法模式,大陆则无专门法规。在基本态度上,台湾要求警察主动防治,大陆则属于被动应急。在职责明确程度上,台湾对警察防治家庭暴力的职责有细致而详明的规定,大陆的规定则比较原则和简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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